又是一年春运时,今年公路客运仍是我省旅客运输的主力。2月1日晚,也就是春运首日,东莞交警在辖区查获一辆严重超员的长途卧铺大客车,核载44人的车厢里挤了82人,超员率高达86%。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取证,认定此案达到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目前涉案人员已被东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大巴超员率86% 司机、乘务、驻站人员被刑拘
2月1日晚,东莞交警在市内开展今年2月份第一次打击酒驾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晚20时30分许,在松山湖月湖路与生态园大道交叉路口执勤卡点,一辆车牌号为粤S7**75的大客车被执勤交警拦停进行例行检查,这是一辆由东莞石排开往广西龙州的长途卧铺大客车。
当执勤民警上车检查时,车厢的前半段似乎并没有什么异样,但当执勤交警走到车厢后半段时,车厢内的景象却让交警大吃一惊:后半截车厢几乎所有的空位上都密密麻麻的蹲满了乘客。后经现场清点乘客人数,原本核载44人的卧铺客车,硬生生搭载了82人,超员38人,超员率达到86%,属于严重超员。
司机黄某、乘务员吴某、驻站人员李某的行为已经达到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目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黄某等三人已被东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规定处罚。
司机落荒而逃被劝自首 起底大巴超员作业链条
司机黄某趁执勤交警正在清点人数的时候逃离现场,只留下满载乘客的大客车和一名副班司机。交警部门依法将涉案车辆和副班司机带回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并联系交通运输部门将所有乘客实行转运安置。司机黄某后在副班司机的反复劝导之下,于当晚22时30分许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司机黄某投案后,交警随即对其进行审问,但司机黄某的答复却是一问三不知,声称自己是一名司机,只是按照“指令”做事,随着审查的深入,陈某、吴某等与本案存在密切关联的几名责任人浮出了水面。
据黄某供述,他只是一名受雇于吴某的司机,其驾车从石排车站出站的时候,车上一共只有20名乘客,再加上两名司机和一名乘务员,一共23人。但是出站之后,黄某驾驶的大客车却并不是朝着车上旅客的目的地前行,而是辗转来到了一个废弃的加油站旁边。在这里,已经集结了大批等待上车的乘客。“他(吴某)告诉我一共就52人,还有两个小孩,他们就只坐到前面就会下车。”我当时想着也就超了8人,还没有达到20%,而且他说那些超员的乘客一会就会下车的,所以当时也没有太在意。”作为驾驶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黄某表示其实自己也知道超员了,但是不知道超了这么多,只怪自己当时疏忽大意了。
黄某交代称,之所以在车辆被查之后逃离现场,是因为自己知道所驾驶的大客车已经超员了,想一走了之逃避处罚。
司机黄某口中的这个“吴某”就是此车的乘务员,也就直接向司机黄某下“指令”的人。吴某除了负责安排乘客上车、整理行李外,还直接指挥司机黄某的去向,在车上向在站场外上车的乘客收取费用也是他的工作之一。
据吴某交代,“乘客都是他(李某)负责联系的,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等,这也是他负责和乘客沟通,我只是按照约定带司机开车过去接人,每一名乘客收取车费380元。”
那这个“李某”又是何方神圣呢?这些乘客他又是如何联系的呢?
原来,李某是这一条运输线路安排在石排车站的驻站人员,平时负责与车站对接发布车辆运行信息。但是李某做的“工作”远远不止这些。
2月1日晚,当粤S7**75的大客车从石排车站发车之后,李某随即电话通知吴某指挥司机黄某将车开至石排下沙加油站,在那里一次性上了近60名乘客。“以前坐过我们这辆车的乘客都留了我们的电话,这些乘客都是电话和我联系的,这几天和我联系的乘客特别多,我就将我们车的车牌号码以及乘车的时间、地点告诉了他们,让他们在那里等。”
当民警责问这样的安排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时,李某竟称当时也是考虑到这些人回家心切,就没想严重超员可能带来的影响了。
时下正值春运道路运输高峰期,广东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也提醒归家心切的旅客朋友们,在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一定要到正规站点选择合法车辆乘坐。发现有超员或违法载客的情况,可通过拨打110向警方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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