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满元 通讯员莞宣)昨日,《莞城街道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公布,群众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及的案件被依法定性为犯罪集团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最高可获奖励20万元。

  据悉,为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的积极性,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莞城制定出台《东莞莞城街道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

  其中,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及一起以上三起(不含)以下案件,举报起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

  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及三起(含)以上案件,举报起间接作用的奖励1万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5万元。

  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及的案件被依法定性为犯罪集团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举报起间接作用的奖励5万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0万元以上,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种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769—22102766(东莞市莞城街道扫黑除恶办)、0769—22103555(莞城公安分局)。

  ●来信举报:群众可将举报信寄至东莞市莞城街道扫黑除恶办(莞城创业横街3号综治中心二楼,邮编:523000)或东莞市莞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莞城高第街3号,邮编:523000)。

  ●来访举报:群众也可以自行前往东莞市莞城街道扫黑除恶办、东莞市莞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莞城高第街3号)、东莞市莞城辖区各公安派出所。

  ●邮箱举报:将信件传到举报邮箱:gcshce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