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镇公共机构全部配置分类垃圾桶茶山镇公共机构全部配置分类垃圾桶

  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聪摄影报道:走进东莞市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门口整齐摆放着四个不同颜色的垃圾桶,目前该镇公共机构已100%配置了分类垃圾桶。记者9日从市发改局获悉,今年年底前,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将实现全覆盖,凡未在规定时间达到“合格”等级以上的公共机构,会对其工作负责人实施约谈。

  部分场所月底实施

  9日上午,记者走进茶山政务服务中心看到,各栋楼层下面均整齐摆放着蓝、绿、红、黑四色垃圾分类垃圾桶。蓝色垃圾桶上标有“可回收物”字样,而绿色垃圾桶、红色垃圾桶和黑色垃圾桶则分别标有“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字样,每个垃圾桶上还印着“垃圾不落地,环境更美丽”的宣传标语。服务中心内还设有宣传栏,用于张贴垃圾分类宣传知识,便于市民了解垃圾分类相关内容。

  “一些环保意识较强的市民看到垃圾桶上的标志,会分类投放,对垃圾回收工作帮助很大。”茶山政务服务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该中心实行垃圾分类后,大部分市民都能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接下来,还要继续加大宣传,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让大家学会如何进行垃圾分类。

  不仅各镇街的政务服务中心在行动,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也提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此,相关部门还特意提醒广大市民:“市民服务中心、市行政办事中心等6大办公场所9月底前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市民到这些场所办事请注意配合,自觉将垃圾分类投放,用实际行动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对于全市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发改局制订了“时间表”,并下发《东莞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据市发改局介绍,东莞的常住人口数临近千万级,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已连续跻身全国前十。“2020年底前,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或培训活动,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

  《方案》中的公共机构包括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根据“时间表”,市直各主管部门和“3+3”(第一个“3”指的是松山湖、滨海湾新区和莞城街道;第二个“3”指的是东城、万江和南城)示范片区内的公共机构,要在9月30日前全部达到“合格”等级以上,其余公共机构要在11月15日前全部达到“合格”等级以上。

  《方案》提出,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镇街(园区、管委会)年度节能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月度通报制度。未在规定时间达到“合格”等级以上的公共机构,要对其工作负责人实施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