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记者12月4日从市医保局获悉,2018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将于12月20日截止,目前已有413.56万参保人缴纳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费,仍有部分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城乡居民未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市医保局呼吁请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尽快缴纳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以便正常享受2018年医保待遇。

  统一采取银行划扣的需留意账户余额

  目前,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和在广州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按规定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99元/人,政府资助标准为不低于478元/人。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可享受普通门诊、门诊特定项目、指定门诊慢性病、住院等医保待遇。2017年度,连续参保满2年的参保人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合计为64.8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疗费最高报销限额为19.81万,大病保险待遇最高报销限额为45万(首次参保当年为40万)(注:城乡居民医保试行办法将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标准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按照规定,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次年的参保缴费手续。如过了缴费期,想在中途参保就必须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新出生婴儿、新迁入户人员、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或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需在当年度内参保缴费的其他人员。逾期未参保及缴费的居民将无法正常享受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参保人:请在12月20日前在委托划扣的银行账户上备足余额,并确保账户处于正常可交易状态,由银行自动划扣医保费;原现金缴费且尚未申报银行账户的续保人员,请尽快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银行账户维护手续并备足余额,以便通过银行划扣方式进行缴费;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各类学校等代收代缴性质的单位,请经办人在12月20日前完成批量缴费。

  据介绍,在往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过程中,不少参保人由于银行账户余额不足、账户冻结或账户销户等原因导致无法扣费成功,影响了参保人正常享受待遇。因此,请广大参保人留意本人银行账户的扣费情况,如发现参保后一直无法扣费成功,应尽快检查账户余额及状态,也可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或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前台咨询。

  先登记后交费 不同人群办理渠道不同

  市医保局介绍,目前尚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居民可按以下方式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一是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携带户口簿、银行账户、账户持有人身份证(新生儿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携带相关资料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符合民政或残联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

  大中专学生及城镇户籍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广报记者 何颖思 通讯员 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