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春节前夕分发2.29亿元增值收益后,惠州中心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近期再派红包。日前,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发布《惠州市区中心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配(第二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开展区域(含惠城区、仲恺高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的第二次分配工作。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批次的增值收益金额共约1.69亿元,收益分配涉及的实际有效单元户约为38.37万个。其中惠城区约32.46万户,仲恺高新区约5.91万户,分别涉及的收益金额为1.52亿元、166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局在提出1.85%收益资金作为2017年度维修资金必要管理费用计划支出费用后,惠城区1.49亿元增值收益将于3月31日前完成分配,而仲恺部分则移交另行处理。

  3个月内两度分配增值收益

  市房管局发布信息,截至去年12月,惠州全市缴存的住房维修资金超过60亿元,其中惠城区、仲恺高新区约26.8亿元。在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管之下,资金产生的收益较为可观。住房维修资金受益如何分配,则成为广大业主关注的焦点。

  去年10月份,市政府发布《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的分配办法》有针对性地解答了这一疑问。办法对于惠州住宅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配方式予以明确,指出住宅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将按年度分配,直接划入社区业主的单元账户。

  在这一办法指导下,今年临近春节(2017年1月16日),该局在2003年建立起维修资金监管制度15年后首度派发红包,完成了对市区中心区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的首次分配。综合2003年10月始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的所有维修资金综合收益,分配金额2.29亿元,惠城仲恺区域约37.5万个社区单元户收到增值收益。

  当前则是该项工作理顺后的再度分配。计算周期为2016年10月1日始至2017年2月28日止,收益由定期利息和活期利息两部分构成,共计收益金额为1.69亿元,其中,惠城区收益约为1.52亿元,仲恺高新区收益约为1666万元。

  受益人群方面,《方案》介绍,涉及的社区单元业主达到51.39万个单元户(实际有效户约38.37万个),惠城区约32.46万户(含16户是未转实,涉及金额合计约193万元);仲恺高新区约5.91万户(含4户是未转实,涉及金额合计约48万元)。其中有效户指单元账户在分配期间资金余额不为0的业主,而2008年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代缴所归集维修资金的小区,整笔钱存在银行一个账户里,未转到对应的房屋分户账则被称为未转实户,分配时按一个单元户计算收益。

  惠城32万户业主资金月底可到账

  这笔收益何时能够到账?市房管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次分配在3月31日前将全部完成,届时,分配的增值收益将直接转存入业主的维修资金账户滚存使用。该负责人还介绍,具体到账多少钱,市民可以登录“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查看自己的账户。

  然而这只是限于惠城区的32.46万社区单元户业主,仲恺高新区的5.91万户业主则还需延后。

  根据分配方案介绍,即将分配到单元户的是惠城区范围内的楼盘增值收益,共计约1.52亿元。而仲恺高新区范围内的楼盘增值收益1666万元则暂不分配到期间对应的单元户。结合区域工作的划分,将与2017年3月份归集资金余额及相关业务一道,按计划于3月31日整体移交给仲恺高新区,由该区另行处理。

  对比前后两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的分配,收益分配办法中规定“留10%必要管理费用”在当前已正式实施。针对惠城区范围内楼盘增值收益的分配,市房管部门在1.52亿元的收益值上,将提出1.85%收益(即约282万元)作为2017年度维修资金必要管理费用计划支出;余额1.49亿元则悉数分配到对应的房屋分户账户。

  南方日报记者 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