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严丽梅、通讯员岳瑞轩报道:12月28日,广东省税务局召开“创建新举措打造新高地”媒体发布会,正式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方案》)。羊城晚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在《三年方案》确定的试点年即2018年里,广东税务部门先后在全省范围内落地施行了一批改革创新举措,形成了独具广东特色并获得纳税人广泛好评的“广东税务便民措施30条”。

  《三年方案》明确,广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工作将朝着“五个试点地市+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两大改革创新区域+发挥广州南沙和珠海横琴两个自贸区创新示范作用”的格局推进,从“减少办税次数、压缩办税时间、减轻税费负担、优化税后流程、规范税收执法”五个方面编制,推出21项共计82条措施。

  《三年方案》明确,2018年为试点年,2019年为推广年,2020年为提升年。预计到2019年上半年,全省范围累计完成44条工作措施,总体完成率达55%以上;到2019年底,全省范围累计完成67条措施,总体完成率达80%以上。

  按照《三年方案》的推进目标,纳税人办税效率将大幅提升:实行主税附加税合并申报,大幅便利纳税人;简化跨区域迁移流程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省内跨区迁移时间压缩95%,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即时办结;推行网签授权划缴税费协议后,每年将有50余万份三方协议通过网签办理,惠及纳税人50万户;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时间将再压缩50%,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业务1日内办结,有条件的地区即时办结。

  广东省税务局副局长梁世桃在会上介绍,2018年,广州市税务局作为全国首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地区,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提供了大量创新经验,创造了“7个全国率先”和一个“全省率先”。在广州市被列为首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地区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将广东省整体纳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第二批试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