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消委诉讼被告小鸣单车一案在广州中院开庭。法庭当庭宣判,判决小鸣单车经营者须按承诺退还押金,向公众披露押金收支使用情况,并向公众发表赔礼道歉声明。这是全国首例共享单车民事公益诉讼案。

  无力偿还 非恶意拖欠

  庭审过程中,被告方旗下的“小鸣单车”经营者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认确实存在逾期不退还押金的情况,但不认同消极处理退还押金的问题,认为其在公司瘫痪前一直在积极处理退还押金的工作,不是故意损害消费者利益。在经过双方举证质证等环节之后,法院对案件当庭宣判。

  宣判:10日内退还用户押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姜耀庭表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按承诺向消费者退还押金,同时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收取未退还的押金向“小鸣单车”运营地的公证机关依法提存,并向未退还押金的消费者公告。

  据了解,2017年8月起,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陆续收到了消费者关于“小鸣单车”押金逾期未退的投诉,截至2017年10月16日,小鸣单车在广东省申请退押金的用户有321681人,而已收到退款人数为271806人,仍有49875人未收到退款押金。案件宣判后,双方均未当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