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边扫边建”,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紧密结合,对肆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影响基层社会稳定和谐的涉黑恶农村(社区)干部进行严厉查处打击。今年以来,共有13名村(居)书记因涉嫌违法犯罪受到查处。

  市委、市政府对农村(社区)基层干部涉嫌违法犯罪特别是涉黑涉恶犯罪问题保持“零容忍”态度;市委政法委明确要求政法系统各单位,要把查处村(居)干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及时有效予以全力打击查处。在去年12月全市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众剑行动”期间,惠来县岐石镇览表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某平,就因涉嫌黑恶犯罪受到严厉惩处,最终获刑1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社区)基层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查处力度,并结合反腐败、基层“拍蝇”工作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组织、行政等多种手段,从快从严从重打击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特别是涉黑涉恶村(居)干部。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已有13名村(居)书记受到查处。这些被查处的村(居)干部中,大多涉及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涉土违法犯罪问题,此外还有个别涉及非法侵占公私财产、破坏经济和社会秩序等问题。

  在严厉打击查处村(居)基层干部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的同时,我市结合村级换届“回头看”,对全市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村(社区)干部开展专项核查,对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村(社区)“两委”干部,落实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治保主任、治保人员等其他村(社区)聘用人员,坚决清理出村(社区)干部队伍。

  根据“边扫边建,打建结合”要求,我市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重拳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目前,全市共排查软弱涣散村(社区)70个,其中7个重难点村全部由市县党委书记挂钩整顿,市委选派7名市直副处级干部任7个重难点村第一书记,选派63名科级干部担任其他63个村第一书记,并选派248名精干力量分别组成工作组开展整顿。同时,落实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结合扫黑除恶和基层正风反腐工作,坚决撤换调整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近期,已重新配齐配强12个村(社区)涉土地、涉黑恶等问题的村党组织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