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日晚21时许,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接到110指令:普宁市区流沙环城北路西陇路口有一辆黑色小轿车和另一辆白色小轿车发生碰撞,当事人双方协商未果,报警处理。
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处置。经了解,该事故发生在当晚20时10分左右,现场两车受损,无人员受伤,双方没有立即选择报警,后来协商未果。
随后,民警将事故双方带到中队进行调解。当要核对双方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时,细心民警发现其中事故一方身穿黑衣的男子神情略带慌张、说话吞吞吐吐,不太愿意拿出证件。见到这种情况,细心民警觉得这个黑衣男子行迹可疑,严正要求他把证件交出来核查。该男子在无奈之下交出本人证件。
当民警对该男子的证件在公安网络信息系统查询时,发现他是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该嫌疑人名字叫朱某某,系湖北省人,于今年3月3日在惠来县葵潭镇因故意伤害案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
目前,这宗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在交警部门的调解下已经处理完毕;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已通过辖区金安派出所移交立案单位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