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通”外逃人员利用地下钱庄转移贪腐赃款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李栋 通讯员曾祥龙、徐培、张晓璐摄影报道)昨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发布会。据介绍,2015年4月以来,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外汇管理局五部委在全国部署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广东省公安厅去年共破获地下钱庄案件83起,是2014年破案数的7倍;捣毁窝点7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1名,是去年的4倍;冻结可疑交易账户3491个,冻结金额6.65亿元,查扣金额是2014年的2.5倍;已破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072亿元。

  其中,涉及腐败等重大犯罪赃款转移的地下钱庄也是打击重点,在中纪委发布100名“红通”外逃人员名单后,省公安厅部署对相关线索开展攻坚行动,截至目前,佛山等地共破获4宗涉嫌“红通”人员转移赃款的地下钱庄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黄守应介绍,广东省地下钱庄主要分布在深圳、珠海、广州、东莞、佛山等珠三角及沿海城市,部分侨乡也比较突出;多为家族、团伙或公司化经营,大部分与香港、澳门或台湾等地有联系。

  典型案例一:“亿元股长”转1281万澳门豪赌

  据悉,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时任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的李某波,非法转移县财政局资金9400余万元,2011年逃匿至新加坡,是位列中纪委红通令第二号的“亿元股长”。

  李某波外逃前经常到澳门赌博,2009年,经人介绍,何某璋在澳门赌场认识了前来赌博的李某波。根据李某波的需要,由李某波在内地将人民币转账到何某璋提供的内地银行账户,再由何某璋指使其妹何某霜将钱转至珠海一地下钱庄指定的账户,珠海地下钱庄在澳门支付港币给何某璋,最后由何某璋将港币转至李某波在澳门赌场的账户用于赌博。

  2010年10月至2011年1月,李某波分22笔将人民币1281万元贪污款转至何某璋指定的9个银行账户,何某璋在澳门支付相应的港币给李某波,供李某波在澳门赌博使用。

  典型案例二:电子公司?洗钱442亿元

  2015年3月,警方获得线索称,2011年1月至2014年5月间,一伙犯罪嫌疑人通过在广州、深圳等地的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设立了145个账户组,资金流动异常、巨大,累计接收各类资金442亿元。

  经查,“3·30”专案主要涉及深圳地区“钟氏”、“吴氏”两个潮汕籍人员为主的特大地下钱庄。这两个团伙以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广场的“电子器材店”、贸易公司等实体为幌子,经营地下钱庄。两个钱庄均是以潮汕籍人员为主,均是以票据提现和虚拟进出口付款的方式,为境内外的公司及个人提供跨境资金流动和非法的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客户遍及全国多个省份,涉案金额达442亿元。据悉,该案是2015年广东省破获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地下钱庄案件。

  典型案例三:别墅窝点成“小银行”

  2014年10月,东莞市公安局锁定了一地下钱庄窝点在常平镇一别墅花园。经查,周某波团伙以其在东莞经营的某制品厂为窝点,长期以现金交易等方式非法买卖外汇,主要是收购各地需求人民币的企业手中的外币(港币为主),再辗转“销售”给深圳等地的地下钱庄,并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该团伙分工明确,周某波主要负责联系非法买卖外汇的客户,分别与东莞、深圳两地等多个“地下钱庄”商定好港币的买卖汇率、总金额和交收地点后,再指使“马仔”前往东莞市某高速路口附近接收深圳“地下钱庄”送来的用于兑换港币的现金人民币“预付款”,进而进行交易,兑换对方从东莞市多个企业兑来的港币支票。

  2015年4月1日,专案组进行收网,行动中捣毁地下钱庄窝点5个,抓获周某波等犯罪嫌疑人20名,冻结涉案账户19个,金额468万余元人民币;当场缴获现金人民币1763万元、港币90万元、美金6万余元,银行卡、存折、电脑、手机、作案用车辆等作案工具一大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