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涛表态讲话刘小涛表态讲话

  南方日报讯(记者/许晓婷 杨立轩)近日,汕头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会上,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毅宣读广东省委关于汕头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刘小涛同志任汕头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刘小涛同志为汕头市市长候选人。

  刘小涛同志简历

  刘小涛,男,汉族,广东兴宁人,1970年7月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

  1988.09-1992.07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劳动经济专业本科毕业;

  1992.07-1995.05任广东省劳动局工资处科员;

  1995.05-2000.06任广东省劳动厅工资福利处主任科员;

  2000.06-2004.11任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副主任(1997.09-2000.07广东省社科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2003.03-2003.07广东省委党校中青二班学习;)

  2004.11-2005.05任广东省劳动社会保障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处处长;

  2005.05-2008.08任广东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

  2008.08-2012.04任广东省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1.03-2012.01中央党校中青二班学习);

  2012.04-2014.04任茂名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3.07兼任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4.04任茂名市委常委,电白区委书记,茂名水东湾新城党工委书记;

  2016.05 任汕头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汕头市市长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