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一企业老板获刑并处罚金

  广州日报东源讯 (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孙善妙、陈碧霞)河源市东源县某光伏科技公司老板罗某因拖欠77名工人合计38万多元工资,在当地有关部门介入后仍逃匿拒绝支付工人工资。法网难逃,最终罗某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河源市东源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该宗恶意欠薪案,罗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4月28日,东源县某光伏科技公司多名员工到东源县人社局投诉,称该公司拖欠多名员工2015年1月份以来的工资。东源县人社局立即介入调查,时任法定代表人的罗某闻风逃匿。经查,该公司拖欠去年1月21日至5月7日期间77名工人的工资合计人民币38万多元。东源县人社局先后发出公告、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书,责令罗某支付所欠工资,但后者一直拒不支付。2015年7月31日,罗某被东源县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东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单位东源县晟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拖欠70多名劳动者工资报酬,数额较大,其法定代表人即被告人罗某又以逃匿的方法拒不支付,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目前,该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