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制贩毒“产业链上游”重头案件宣判 佛山中院昨公布案情细节

  广州日报佛山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黄志庆),佛山中院昨日公布了陆丰制贩毒系列案的又一起“重头案件”,蔡文生等三名被告人携4600多万元巨款交易毒品原材料麻黄素时被警方当场抓获。此后,三人为让蔡文雄获取保候审,通过他人行贿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某铿等四名公安民警。近日,佛山中院一审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行贿罪,判决蔡文生等三人九年六个月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

  现场缴获现金4600多万

  蔡文生等三名被告人都是陆丰人,属毒品村“产业链上游”,即通过对接“麻黄素”(用于制作冰毒)供货商、在买卖中赚取差价获利。

  佛山中院审理查明,2011年6月,被告人蔡文生经蔡旋(另案处理)介绍认识了能提供麻黄素的林凯永(另案处理)。后蔡文生与被告人蔡水龙、邓松派经密谋决定共同贩卖麻黄素。三人后来以210万元每桶(一桶25千克)的价格从林凯永处购买麻黄素,再以人民币230万元每桶的价格将麻黄素卖出。

  2011年7月初,他们的首批买卖(12 桶麻黄素)顺利成交,共获利240万元,三人各分得现金60万元,另有60万元被以赌博的形式瓜分。同年8月12日,更大手笔的交易启动,这次是25桶麻黄素。不过,交接途中被陆丰市公安局特别行动队民警查获,警方当场抓获蔡文雄、林雄等五人,蔡文生、蔡镇伟逃脱,现场共缴获现金人民币4670.9万元,港币1.2万元。

  为取保候审行贿26万元

  被当场抓获的蔡文雄,系被告蔡水龙的弟弟。

  佛山中院审理查明,为让蔡文雄获得取保候审,三被告决定“疏通关系”。蔡水龙及其家人通过许某坤先后送给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某铿人民币10 万元、送给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副局长石某坚人民币8万元、送给时任陆丰市公安局特别行动队队长陈某操人民币5万元,送给时任陆丰市公安局法制室主任袁某斌人民币3万元,上述共计人民币26万元。

  另据了解,三被告中的蔡文生还有伪造货币罪的前科,且案发时是处于假释考验期。佛山中院一审判决认为,三被告无视国家法律,非法买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麻黄素(麻黄碱)925千克,数量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且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现金人民币26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行贿罪。因此,三被告均一人犯数罪,依法均实行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