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对江门台山市国土资源局提起了一宗公益诉讼,指其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过程中滥用职权行为。这是广东省检察机关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提起的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台山市国土资源局在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登记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未经审核土地使用性质与伍某明等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法 套用用地建设指标批文,办理了涉案土地出让手续及权属登记,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国家财政造成至少872万元损失。

  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经呈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以台山市国土资源局为被告,向江门地区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的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黄琼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