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环保部发布2016年6月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中山空气质量位居全国第2名,刷新了有统计排名以来的最高纪录。同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通报了全省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情况,中山连续两年获评优秀等次。
记者随后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中山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共30天,30天全部为优,为全优月,达标天数比例为100%,与去年同期持平。根据统计,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中山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共181天,优良天数为174天,达标天数比例为96.1%,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6个百分点。PM10和PM2.5的平均浓度分别为40微克/立方米和27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18.4%和18.2% 。
6月份,中山市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二,在珠三角9市中排名第二。今年前六月,中山在全国74个城市中的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为:第11位、第9位、第13位、第3位、第6位、第2位。
整治27台高污染锅炉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环保局做了一系列工作来防治大气污染。首先是编制《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细化部门分工,落实各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市属有关部门及镇区的考核责任,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执行落实。
其次,市环保局狠抓高污染锅炉淘汰整治任务,实行“一炉一策”管理。今年上半年,全市完成23家企业共27台高污染锅炉的高效除尘烟气治理升级改造,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完成18家纳入集中供热的企业锅炉淘汰工作;受理和审核134家企业共178台锅炉整治资金申请。制定VOCs(即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出台2016年度VOCs治理资金分配方案,完成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示范项目建设,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化。
此外,市环保局与交警部门紧密联动,完成2016年黄标车数据库更新工作,启动黄标车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数据二次审核机制,进一步完善黄标车非现场执法系统。继续联合交警进行黄标车限行现场执法,持续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
市环保局持续强化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工作。与科研院校合作完成中山市大气污染源解析、排放源清单建立及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市环境监测站与市气象台联合每天通过官网、电视新闻、报纸等媒体发布城区次日24小时空气质量预报,预警预报气象支撑系统运行良好。
重点加强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管理
为了给中山市民提供更好的空气,今年年初,市政府确定了今年改善空气质量工作坚持围绕“持续治理,稳定达标、不断提升”的方针开展。下一阶段,市环保局将充分利用前期的科研成果,持续开展空气质量提升工作。
提升工作主要有几个方面,首先是针对臭氧污染抬头的形势,全面加强对VOCs污染源的管理。根据前期的科研成果,市环保局扩大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范围,将重点加强对VOCs等新领域大气污染源的管理,对印刷包装和家具等重点涉VOCs行业试行总量控制、“减二增一”政策。其次是以整治道路扬尘为突破口,创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协调建立中山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部门联动机制,构建一个常态化、高效化的联络沟通和信息交换制度。
此外,要协助推进转型升级,抓紧源头污染控制排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严格环保准入和退出标准,源头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加快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进度,按规划实现集中供热,取代分散小型供热锅炉。同时积极主动推动珠三角区域联防联考,特别是加强与顺德等中山市北部邻近地区的联防联治工作,确保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争取在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的基础上,做到优中更优(达到“优”等级的天数更多),切实把“蓝天白云、空气洁净”打造成中山市好资源,真正实现绿色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