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祁雷 通讯员/黄义涛 洪燕)日前,梅州市丰顺县法院为被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欠薪的89名外地农民工发放执行款130多万元。据悉,该院在立案受理后不到1个星期,就通过先予执行的方式将上述工资款项全部执行到位并发放到工人手中,做到了快立快执快结。

  据了解,李正坤、朱龙贤等89名工人受雇于某建设集团公司,并一直在丰顺一房地产项目中打工,被欠薪341万多元。经仲裁,丰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该建设集团公司先行支付上述89名工人的劳动报酬共1348633.05元,并发出移送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函。丰顺法院立刻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当日加班加点快速立案受理并进入执行程序。

  11月14日,丰顺法院依法向该集团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报告令,但该公司未自觉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工人以该建设集团公司对第三人丰顺某房地产公司享有到期债权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到期债权。丰顺法院经查实后要求丰顺某地产公司收到通知书后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对该建设集团公司的到期债务合计1348633.05元,但某房地产公司也未自觉履行。经查,该房地产公司账户中有可供执行的存款。11月15日,丰顺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扣划该房地产公司账户中的存款1348633.05元。17日下午,丰顺法院举行农民工工资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将上述执行款全部发放到工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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