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备受关注的广州流花湖公园强奸杀人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郑发岑,曾因一起强奸案被判刑,出狱后又再犯强奸杀人和抢劫。其被抓获时27岁,却身背总计6起强奸案。庭审中,郑发岑只供认强奸,否认杀人。
●南方日报记者 刘冠南
案起:女大学生失踪
2015年9月12日晚,广州市民的微信朋友圈中开始流传一份焦急的寻人信息。广州医科大学女生小Z(化名)当天下午进入学校附近的广州流花湖公园,当晚7时起手机变成关机状态。
两天后的下午4时许,广州越秀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流花湖公园发现一具女尸。经调查,确定为失联女生小Z。
排查:锁定嫌疑人
案发后,警方迅速成立了专案组,一方面通过研判受害人失踪前活动范围,对数百个摄像头拍摄的视频监控反复查看,逐一排查可疑人员;另一方面,通过沉尸地点附近的生物物证,比中了佛山警方曾抓获的一名外号叫“阿狗”的人。
发现尸体后的4小时,警方在站前横路某网吧内抓获犯罪嫌疑人“阿狗”郑发岑。
庭审:只认强奸否认杀人
5日,郑发岑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被告人郑发岑现年28岁,籍贯江西,系累犯。2011年,郑发岑因强奸罪在广东佛山被判处有期徒刑,2015年3月刑满释放。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9月12日19时许,被告人郑发岑在广州市流花湖公园一水池边见到路过的被害人,遂用手勾勒其颈部,将被害人拖至草丛实施强奸,并致被害人死亡。之后,郑发岑将尸体沉入水池。
庭审中,郑发岑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大部分事实没有异议,但否认杀人,称见到被害人时,对方已经死亡,其行为是侮辱尸体,但又承认抛尸系其所为。
检方:指控一起漏罪
知情人士向南方日报记者介绍,郑发岑除了2010年犯一起强奸案,并于2011年被判入狱,此次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他还有5起强奸犯罪。
郑发岑在出狱后的短短半年间,又通过持刀等手段,实施强奸犯罪4起。除了上文所述流花湖一案,郑发岑供认其于2015年3月至8月间,在广东佛山和湛江的两处公园、一处偏僻树林处,实施了另外三起强奸案。
第5起指控则较为特殊,起诉书指控的案发时间为2009年,地点为浙江永康一处荒地。据了解,这是郑发岑在此番落网后供认并有证据佐证的案件。但是,在2010年被佛山警方抓获时,他并没有供认此单罪行。
■法律人士建议
被告人郑发岑一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士表示,对于案情细节,在宣判之前不能透露,也希望媒体和公众不要渲染施暴过程。
广东省法学会研究犯罪心理学的专家人士建议,此类案件值得警示的问题很多,其中尤其要提醒女性不要单独在公园、树林等偏僻处逗留,如果万一遇到歹徒,强迫自己保持镇定是最有效的自救方法。对于没有携带凶器的歹徒可以大声呼救,如遭遇手持凶器的歹徒,则要以智斗为主,但是不要受其胁迫进一步去往黑暗处,尽可能与歹徒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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