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沈丛升)11月24日,广东省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对南澳县环境保护局怠于履行职责行为,依法向南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位于南澳 县后宅镇田安山东北坡的南澳县田安彬川采石场有限公司(下称田安山采石场)未办理环评手续、非法破坏林地开展采石作业长达六年之久。南澳县环保局对此未能 及时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在田安山采石场开采多年后,南澳县环保局才于2012年责令其办理环评手续,而田安山采石场提交环评报告表后仍在防治污染设施未经 验收的情况下继续生产,南澳县环保局对此没有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直至2016年10月18日,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对其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发出检察建议 后,南澳县环保局才又向田安山采石场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因南澳县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没有及时制止田安山采石场损害环境的违法开采行为和给 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使田安山采石场得以在6年来持续开采,导致生态环境和公共资源受到严重的破坏。

  为维护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南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及《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就该案向南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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