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近日,我院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对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东莞滨海湾新区(东莞港)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黄少峰(副厅级)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我院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少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黄少峰,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少峰在援疆工作期间,利用其担任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兼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工作队队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副师长及喀什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分区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原标题:《【案件速递】我院依法对黄少峰(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