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10日内将未退还押金依法提存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被告悦骑公司作为小鸣单车的经营者,在没有向消费者披露相关信息的情况下,未将消费者支付的押金作专款专用,最终造成部分押金无法退还的事实,损害了消费者群体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打击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动摇了互联网经济繁荣的信任基础,危及社会公共利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悦骑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

  原告为保护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合理,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排斥消费者向被告悦骑公司另行主张权利,如有消费者本人认为公益诉讼不足以保护其合法权益,仍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主张权利。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被告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按承诺向消费者退还押金,如不能满足退还押金的承诺,则对新注册消费者暂停收取押金,同时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收取而未退还的押金向“小鸣单车”运营地的公证机关依法提存,并向未退还押金的消费者公告。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公众足以知晓的方式向消费者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押金收支、使用、退还等涉及消费者押金安全的相关机制和流程等信息,将披露内容向注册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并向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此外,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广州日报》1版和广东省级以上电视台发表经本院认可的赔礼道歉声明。

  庭审现场:

  小鸣单车法人 当庭读保证书

  鉴于本案的审理涉及众多消费者的利益,为满足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实现庭审的实质化,合议庭决定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关某必须出庭应诉。在合议庭批评教育和警告之后,法定代表人关某克服抵触和为难情绪,按时出席庭审。对这一遵守服从法院责令的行为,法庭当场表示肯定。

  庭审开始后,法庭向关某出示了一份诚信保证书。“我保证,诚信参与诉讼,据实陈述……”在法庭要求下,关某在保证书上签名并当场宣读。

  庭审中,合议庭就小鸣单车的经营问题向关某进行询问。

  法官:收取的押金去了哪个账户?押金的用途有哪些?

  关某:四个平台收取的押金都进入一个统一的账户,退还和收取押金是一个账户,押金用于生产、经营和退还押金。

  法官:你们在哪几个城市运营,共投放了多少共享单车,盈利模式是怎样的?

  关某:在汕头、广州、梅州、无锡、深圳、上海等城市运营,共投放43万辆共享单车,现在还有20多万辆可以使用,但是处于失控状态。一开始公司运行很健康,盈利是不错的。后来其他两大单车免押金骑行,导致小鸣单车骑行量和用户数下跌,一下子就难以为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