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生儿子“不是自己的”

  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报道 婚后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怎么办?江门开平市的张先生就选择离婚并要求妻子返还抚养费,结果获得法院的支持。

  2009年5月,“80后”张辉与李红通过网络认识,不久后开始同居生活,其间几经分分合合。2013年2月,李红意外怀孕,双方于2013年5月登记结婚。同年9月,儿子张强出生。但婚后两人感情并不好,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吵架,矛盾渐渐引到了儿子张强身上,张辉越想越不对劲。

  2015年底,张辉带着儿子到医院做亲子鉴定,结果显示两人并非亲生父子关系。这个结果让张辉对婚姻彻底绝望。2016年初,张辉向江门市开平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妻子李红返还抚养费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在共同生活期间,两人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影响了夫妻感情。加之李红违背了夫妻间相互忠诚的原则,隐瞒婚前已怀他人孩子的真相,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张辉请求离婚法院予以准许,儿子张强则由李红自行抚养。同时结合本地的经济水平及抚养期限等综合因素,酌定由李红返还抚养费每月500元,共计1.2万元给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