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陈子垤) 因年收入超标,胡女士已支付首付并供了2年的经适房被市住房保障办收回。然而,该经适房属于第三方公司开发的楼盘,开发商要求胡女士需先涂销该住房抵押后才愿意退款。一时间无法腾出十余万资金来还清贷款的胡女士,丧失了经适房也暂时拿不回自己的购房款。市住保办表示正在积极跟进协调。

  等了5年,申购资格被取消

  昨日上午,记者在荔湾区长寿路附近见到市民胡女士,据其介绍,其和丈夫及小孩一家三口跟父母一起居住。胡女士称,由于地方狭小,加上收入不高,2011年9月,他们递交了经适房申请,并于当年10月份审核通过在网上公示。

  2014年6月,胡女士收到市住保办的通知,其分数达到要求可以申购位于白云区人和穗和家园小区的经适房。当年7月,胡女士提交认购资料,市住保办核实资格无误,通知其到售楼部签约。记者从胡女士提供的发票看到,当时她用39万余元的价格购入一套70平方米的小三房。

  胡女士说,按照合同约定,新房将在今年4月收楼,然而眼看时间到了,胡女士却没有等来收楼通知,“我自己去穗和家园咨询,才知道市住保办通知了开发商不要帮我办理收楼手续。”胡女士说,随后她到市住保办询问,对方称其资料出现问题,需进一步核查。几个月内,她多次致电市住保办,对方一直未有答复,直到12月胡女士才收到一份取消购房资格的决定书。

  记者看到,该决定书写着,经查,胡女士一家在2010年可支配收入超过其原本申报的22642元,并且不符合市政府规定的购买经适房的年可支配收入限额标准。因此取消其资格,需要胡女士办理购房款的退款手续。

  市住保办:将积极跟进协调

  “但我去到穗和家园那边,他们说要我把剩下的贷款都还清了,才能把房款退回给我。”胡女士说,目前她已经供了两年楼,还有十余万的贷款没还清,一时间也无法筹集十余万。

  对此,市住房保障办经办此事的工作人员张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胡女士丈夫的工资收入证明,上面列出了其丈夫2010年12个月的工资明细,总额合计约有13.5万元。张先生称,是今年国检抽查才发现了胡女士一家存在隐瞒收入的情况,经过多方核查确认事实,因此决定收回胡小姐的购房资格。

  至于退回房款一事,另一名工作人员林先生介绍,由于胡女士所购买的经适房是第三方开发商建设的,胡女士所支付的房款也是直接打到开发商账户。“按照开发商的办事流程,是需要先还清房贷,涂销该住房抵押后才能办理退款。”林先生说,目前市住保办正在积极与开发商协商,争取尽快解决胡女士的问题。

  事件经过

  2011年9月

  胡女士递交经适房申请

  2011年10月

  审核通过在网上公示

  2014年7月

  胡女士到售楼部签约

  今年4月

  新房收楼日期到了,开发商却拒绝为胡女士办理收楼,因市住保办发现胡女士一家存在隐瞒收入的情况

责任编辑: GDN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