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广东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蔡广辽(武警少将警衔)涉嫌受贿一案,昨日上午在广州中院补充开庭并当庭宣判。一审认定蔡广辽在1995年至2014年担任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处处长、警卫局局长、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期间,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共人民币328.9万余元、港币160万元、美元0.7万元、澳元1.4万元。

法院对此案予以网络庭审直播。 本文图片均为南方Plus 图法院对此案予以网络庭审直播。 本文图片均为南方Plus 图

  检方认定属自首

  蔡广辽1958年9月出生于辽宁省营口市,大学文化程度,原任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军职、武警少将军衔)。

  检方认为,蔡广辽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同时,蔡广辽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014年10月,时任公安部一位副部长在与蔡广辽谈话时,蔡广辽如实交代了收受纪镇武贿赂的事实。后公安部纪委对蔡广辽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两规”措施。调查期间,蔡广辽又交代了收受其他人贿赂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蔡广辽符合以自首论情节。

  为他人删除犯罪记录

  据指控,1992年,蔡广辽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处处长期间,为广东粤通实业公司与警卫处合作经营无线寻呼系统提供帮助,分别于1995年和1996年春节前,收受该公司总经理董某华贿送的人民币2万元。

  在1992年至2013年,蔡广辽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处处长、警卫局局长、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期间,为荆某远借用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警卫车牌,办理警官证等证件,删除犯罪记录,以及为荆某远的公司与警卫局合作建设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的干警宿舍楼等事项提供帮助,于1998年至2014年间,先后19次收受荆某远所贿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32万元、美元0.7万元、澳元1.4万元。

  1993年至2006年,蔡广辽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处处长、警卫局局长期间,为王某借用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警卫车牌,办理警官证、武警车辆驾驶证等事项提供帮助,于2006年10月,以借款为名向王某索要人民币20万元。

  出售假古董变相受贿

  2006年至2013年,蔡广辽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期间,为纪镇武(已起诉)借用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车牌,办理纪镇武及其公司员工龚某平的警官证、职工证、武警车辆驾驶证等证件提供帮助;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时任武警广东省边防总队总队长吕文彦(已判刑)职务上的行为,为纪镇武的深圳市震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武警广东省边防总队第六支队合作开发该支队十二中队营房用地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后建成“桐馨园”小区)提供帮助,先后16次收受纪镇武所贿送的人民币60万元、港币160万元,以及以出售瓷瓶、佛像等“古董”的方式收受纪镇武所贿送的人民币179.11万元。

  2003年至2006年,蔡广辽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期间,为广州市精一规划勘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警卫地理信息系统GIS数据加工制作及更新等提供帮助,于2007年下半年,收受该公司股东李某红人民币12万元,用于出版其主编的《神秘的唐宋彩瓷艺术》一书。

  2008年上半年,蔡广辽为对其个人收藏的瓷器进行研究,邀请专家在酒店举办“盛世收藏(鉴定与市场)”专家研讨会,要求某集团为研讨会赞助会议经费人民币30万元,后会议实际花费人民币23.79569万元。

  自首退赃获从轻判刑8年

  广州中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同时,蔡广辽是自首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蔡广辽的家属代其退缴30万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广州中院依法对蔡广辽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宣判后,蔡广辽表示商量一下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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