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财贵寿》疑似赝品。《丁财贵寿》疑似赝品。
《丁财贵寿喜临门》基本可以确定为真品。《丁财贵寿喜临门》基本可以确定为真品。
真品的钢印。真品的钢印。
疑似赝品的钢印。疑似赝品的钢印。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艺明、马俊贤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陈枫

  从来没有收藏经验的王某亮,花了35万“血本”买来的两件已故石湾陶瓷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庄稼的“原作”,后来被发现竟然是假货。吊诡的是,这两件仿真度非常高的作品,其证书上的钢印,经过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是真的,而庄稼的签名却是假的,而庄稼所有的印章,如今都在他的儿子庄某手中。王某亮认定,庄某就是幕后的造假者,而庄某妻子李某琼则表示鉴定结果本身可能存在失误,他们从来没有造过假。这场有关于石湾陶艺的“罗生门”,背后有着怎么样的真相?

  35万元买来的两作品都涉假

  “以后要买大师原作的话,一定要亲自去到大师创作室,哪有这么多大师的真迹。” 今年已经52岁的王某亮,指着自己买到的两件石湾陶瓷“原作”藏品如是说。   

  2013年,从事童装批发生意的王某亮,以35万元的价格从同行那里买到了两件分别名为《柔情》和《丁财贵寿》的陶瓷作品。卖家说,这两件作品是佛山已故国家级陶瓷艺术大师庄稼的原作作品,她也是因为资金周转的问题不得已才将这两件作品出售。

  资料显示,庄稼自1953年起从事石湾陶艺创作,曾任石湾美术陶瓷厂副厂长兼创作室主任,1988年被评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是石湾陶艺史上第二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其于2006年逝世。可以说,庄稼是石湾陶艺的代表性人物之一。

  王某亮翻查资料发现,这两件作品的升值空间很大,于是便决定花大价钱把它们买下来。

  王某亮此前没有收藏过任何古董或者艺术品的经历,之所以敢如此大胆的买下这两件作品,主要是因为两件作品的收藏证书上庄稼的签名和钢印齐全,每个作品内部还盖了13个不同大师的印章。而且,他后来还找了一名“懂行”的朋友去鉴别,这位朋友也认为两件作品均为原作。

  2016年年初,王某亮找到了买家,于是便想着将该两件作品转手。岂料,买家找来一名专家鉴定后,却认为此作品并非庄稼亲手所作,特别是作品的证书,行家一看便觉得是假的。而这时,原来的卖家已经不知所踪,这一突如其来的变化让王某亮懊恼不已。

  鉴定结果:印章是真的 签名却是假的

  王某亮向朋友借来两件庄稼的原作《唐太宗》、《丁财贵寿喜临门》(这两作品经佛山市石湾陶艺收藏家协会鉴定为庄稼真迹)。其中,《丁财贵寿喜临门》与他手上的《丁财贵寿》的外形非常相似。他委托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对自己手上两件作品的收藏证书上的签名和钢印进行鉴定。结果显示,其手上两件作品的证书上的钢印与《唐太宗》、《丁财贵寿喜临门》证书上的钢印来自同一枚印章,而签名处的“庄稼”字迹却不是同一人所写。

  钢印是真的,但签名却是假的。出现这种诡异的情况可能的解释是造假的人就是拥有庄稼印章的人。王某亮打听到这些印章现在都在庄稼的儿子、56岁的庄某手中。于是,去年5月前后,王某亮带着自己买的两件作品,找到庄某位于佛山石湾的工作室——陶花源陶艺研究室(下简称陶花源)。王某亮说,当时庄某承认这两件作品都是他做的。不过这个过程没有录音录像。

  王某亮向记者出示了一条2016年6月13日从显示为庄某的手机号码发来的短信。按照短信的说法,两个陶瓷是庄某在2008年卖给一名叫李某民的藏家,当时两件陶瓷的价格为11万。

  回应:鉴定结果不一定正确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庄某。在记者说明采访的目的后,庄某表示没有这回事,并称“这个事情我暂时未能告诉你”。其后,记者两度来到“陶花源”。在记者第二次到访时,庄某的妻子李某琼接受了记者简短的采访。

  李某琼承认,庄稼逝世后,庄某确实从石湾美陶厂里带走了庄稼所有的印章,现在庄稼所有的真印章均在他手里。对于事件中最大的疑点——为何假陶瓷上的钢印经鉴定显示是真的?李某琼称,其实赝品上面的钢印也是假的。“(假印章)随便就可以雕到。因为有损耗,同一个印章十年前和十年后印出来的钢印都不可能一样,因此司法鉴定结果也不一定正确。反正我卖出去的两件作品是真的。”李某琼说。

  李某琼还称,她和庄某从未见过王某亮手中的两件作品,因此并不知道那是不是他们当年卖出来的两件。这一说法与王某亮所说的完全不同。

  判决:

  无法证明该两件作品由庄某出售

  2016年6月27日,王某亮以产品责任纠纷为由,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庄某出售的两件艺术品均为其伪造、变造或冒充他人名义所制作,并赔偿王某亮相应的损失。2016年8月16日,禅城法院一审判决王某亮败诉,王某亮不服提出上诉,佛山中院于2016年12月29日维持原判。

  佛山中院在判决中并没有对两件涉案作品的真伪作出明确的认定,其判决王某亮败诉的依据主要是王某亮手头上的两件作品并非直接向庄某购买,王某亮无法证明这两件作品十年前由庄某售卖给他人,再辗转到达其手中。

  藏家李某民在此次庭审中出庭作证表示,他亲眼看到一名叫罗某文的人,在陶花源里当着庄某、李某琼的面,在几本收藏证书上仿签庄稼的名字,事后还劝他“一起做”。

  李某民表示,他从1975年7月便与罗某文做同事。因为罗某文有收藏的爱好,受他的影响,李某民也喜欢上收藏。庄稼在生的时候,他们和庄稼的关系也很好。

  大约在2010年左右的一天,罗某文叫他一起到陶花源。李某民称,在陶花源里,罗某文当场模仿庄稼签名签了几份收藏证书。在回家的路上,罗某文还叫李某民不如“一起做”,因为他模仿庄稼的签名几乎没人能够看得出来。

  “他的意思是让我介绍生意上的朋友,来买他们的仿冒作品,我当然不会同意。”李某民说,后来他觉得罗某文品行有问题,于是便渐渐对其疏远。

  对于李某民的证言,法院的认定是:“即使李某民陈述其于2010年在庄某处见到罗某文模仿庄稼签名一事,但并不能直接证明涉案两件作品就是庄某与罗某文所伪造。”

  迷局:

  合伙造假还是串通讹钱?

  “整个造假的过程是,庄某负责做陶瓷公仔、李某琼负责财务、罗某文负责签名。”李某民向记者表示,“我知道有很多人都找过他索赔,他可能整了几十件假货。他爸爸留下了模具和印章,有个人敢‘签名’就行,只要签得像,基本就没人知道是假货了。”

  近日,记者电话联系到了罗某文。罗某文表示,李某民之所以出庭作证,是因为他生意失败,借无可借,想借机会赚一笔钱。

  七十多岁的罗某文称已经记不得庄某当年把两件作品卖给了谁。“他们(王某亮等人)找一群人过来(陶花源)勒索,勒索不成就去法院告,现在一审二审都输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李某民则回应,自己没做生意好久了,现在已经退休,有房子无欠款,财务上根本没有问题。他之所以会出来指证多年好友罗某文,是因为他的确做了一些“伤天害理”的事。

  专家:

  釉色签名为后期制作

  近日,记者将两件作品交由佛山一名鉴定专家鉴定。对这两件作品,专家给出了三方面意见:

  一是陶瓷的素胎气孔和整个胚体比较古旧,作品头部和身体连接很好,但是否庄稼本人的原作难以确定。

  二是胚体上的彩釉应为后期加工。首先从烧制方式来说,两件作品应为电窑烧制,电窑出现于2000年左右,庄稼去世前柴窑和汽窑的烧制方式还是比较普遍;其次虽然两件作品的釉面烧制得比较好,但是应该不是当时流行的原矿料,功力与庄稼本人仍有差距。

  三是作品上庄稼的签名应为假的。最主要表现在所用石墨给人的感觉比较新,石墨的金属感很强而且墨灰还很明显,用手摸上去手指还会变黑。另外,题字的力度相对较弱。

  “对于一些已故大师的作品,其实如果他家里人认同是真的,也自然很少人会去点破了。”他说。

  对于一些热衷于收藏石湾陶瓷的爱好者,专家给出了一些建议:首先要掌握一些最基础的知识,比如说简单了解一下制陶的过程和作者的风格,分清楚原作、印制和倒模三种类型,对美学、作者的风格也应有一定的了解;其次是要端正心态,根据自己的喜好出发,量力而为。因为现在大师的作品已经处在高位,要升值的话可以考虑收集一些有潜力的新人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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