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搭顺风车

  被司机要求取消订单

  私下交易的经历吗

  3月12日晚,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龙华大队在深圳北站就查获一宗不经平台、擅自顺路载客的案件。

  通过平台接单又让乘客取消

  司机曾某驾驶车牌号为粤P9***的白色小轿车在中山市小榄镇通过平台发布前往深圳的顺风车信息,一对黄姓父子欲从小榄镇前往深圳北站,便通过网络平台联系上了曾某。

  但当司机曾某接上这对父子时却以网上价格80元太低,不够汽油成本为由临时加价至120元并让乘客取消网络平台的订单。父子为了赶上深圳北站的高铁无奈答应了曾某的要求。

  经查,该车并未取得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曾某的营运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营运。

  最终,执法人员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对曾某开具处罚三万元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并依法暂扣该车30日。

  很多人看到这里喊冤

  觉得自己是顺风车

  这里必须说

  司机曾某的行为是典型的以合乘名义(顺风车)从事非法营运

  下面必须为大家科普一下

  什么是私人小客车合乘

  即大家说的顺风车

  顺风车司机和乘客都应该看看

  也就是说,合乘出行提供者(顺风车司机)无需考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也无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但是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是通过合乘信息服务平台(顺风车平台)接单;

  ②合乘出行提供者(顺风车司机)有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

  ③使用在本市注册且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七座及以下车辆;

  ④同一车辆每天合乘不超过3次。

  如果像上面案例上的司机一样

  取消订单私下交易

  那就是

  以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

  执法支队将严查!

  来源:深圳交通

责任编辑: GDN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