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商报讯 记者黄秀娴报道:据中国农业部官方网站消息,农业部、中央农办最近已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100个县(市、区)为2017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记者留意到,在这份“2017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名单中”, 佛山市顺德区榜上有名。

  这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由点及面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推荐后,由农业部、中央农办最终确定的2017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广东共有东莞市、中山市、汕头市澄海区、佛山市顺德区、博罗县、江门市新会区这6个地方列入名单之中。

  农业部、中央农办要求各试点县(市、区)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重点在确认农村集体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等五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明确试点区域和改革路径,细化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试点任务按期保质全面完成。所有试点单位的试点时间到2018年底结束。

  记者了解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目标包括有: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作为此次被确定为2017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的顺德区,不但从去年起就“升级”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管理办法,让“群众更明白,干部更清白”,同时,还出台了顺德农改“十二条”以及其余9份配套政策,共同形成了“1+10”农改政策体系,以进一步拓展改革广度和深度,解决制约农村发展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