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查不知道,这一查还真下一大跳!经清点,这核载6人的小小一辆轻型货车上,竟挤上了包括司机在内共18人。而其中11人,就这么站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货箱上,危险系数直接爆表!

  两位民警随即要求驾驶员林某锋出示证件接受检查,然而他却闪烁其词,支支吾吾,迟迟拿不出有效证件。原来,这位驾驶员随身没有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就敢开着货车上路,还人货混载、严重超员,胆子实在太大了。

  民警对驾驶员违法载客及超员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对搭乘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并进行卸客转运。经过民警的宣传教育,搭乘人员认识到货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并表示以后不会再乘坐货运车辆。

  目前,交警濠江大队己将该违法车辆暂扣,并对驾驶员林某锋存在的违法事实开具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货车载客、人货混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货运车辆的后车厢为专供装载货物之用,未设计搭载乘客的安全措施,如果违法载人,特别是车辆在高速行驶的过程中,一旦遇上紧急刹车或突发事件,很有可能把车厢内的乘客抛出车外,极易酿成人员伤亡的悲剧,更何况是在这种严重超员的情况下,后果更是不堪设想。为了自身和乘员的人身安全,请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勿非法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