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卫生监督”近日发布消息:这两份函件都是反映涉嫌开展“两非”,但却是地址不同的“国药医药分店”!其实,对于今年3月份所提及的“两非”问题,龙华区卫监执法人员已两次前往涉事场所查证。

  但当时该场所所在区域已纳入拆迁范围,处于未营业状态,周边商户也都已经迁走,暂时无法查实该药店存在“两非”行为。

  而今年5月的函件所提及的位于德胜路17号的“国药医药庆建分店”和之前的大布头村65号的“国药医药分店”相距不到1公里。

  卫监执法人员火速联合观湖街道办事处、松元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网格管理中心等部门召开了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部署会。

  通过函件内提供的手机号及“陈姓女子”等关键线索,确定了两封函件的嫌疑人是同一个人,并通过系统排查到了嫌疑人的住所位置和药店地址。

  卫监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前往“陈姓女子”住所和“国药医药庆建分店”检查,虽然在药店未发现相关行医证据,但在“陈姓女子”住所收获不小。

  在“陈姓女子”住所发现便携式B超机1台,氯化钠注射液1箱,药物1箱,以及阴道扩张器、清宫器械、宫内结孕器等医疗器械。

  现场发现的女子陈某也承认了,氯化钠注射液和药物等是她用来给别人注射输液用的,便携式B超机是用来开展胎儿性别鉴定的。

  而扩阴器、清宫器和宫内节育器是她3年前买来准备做妇科用的,期间用扩阴器和宫内节育器做过一次上环手术,之后就再也没用过。

药店碰头后再到住处做鉴定药店碰头后再到住处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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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陈某的住处还是陈某本人,都完全不具备任何行医资质,在这里看病,非法做胎儿性别鉴定只图个便宜方便?万一出了事要维权,你恐怕连人影都找不到!

  最终,针对陈某非法行医以及非法利用超声技术为他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卫监部门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2320元及其药品、器械,并处罚款48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GDN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