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起,广东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用“劳动人事仲裁专递”,确保仲裁文书送达的合法、规范、准确、及时。该举措将有效破解劳动人事仲裁文书送达难题。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广东省邮政速递物流局日前共同制定并印发了《广东省以劳动人事仲裁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仲裁文书的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近年来维持高位运行,2017年广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全年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4.5万件。相应需要向当事人邮寄送达的仲裁文书日益增多,且部分当事人在外地,仲裁文书送达难问题凸显。收件人地址不准确、送达内容不明确、送达过程不严格、寄件回执不及时返回等问题,给当事人及时参加仲裁活动、仲裁机构及时结案等带来困难。
实行“劳动人事仲裁专递”方式后,广东将使用统一的仲裁专递专用信封和详情单,信封印有仲裁徽标志及专用标识,详情单印制仲裁委员会、案号、受理通知书、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证据材料等可选择栏,收件人签收时对照目录即可知道邮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