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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校学生宿舍 最高收费1500元/学年

2018年01月14日 08:02 大洋网-广州日报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就《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院校学生宿舍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新政自2018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其中,2018年秋季入学的学生按规范后的住宿费标准执行,2018年秋季前已入学的在校学生仍执行原收费政策。

  《通知》指出,目前广东省各类学校学生宿舍条件已有较大改善,将学生宿舍类别档次由原来的四类六档,简化归类为普通学生宿舍、三级学生公寓、二级学生公寓和一级学生公寓四类四档。其中,收费标准最高的“一级学生公寓”不得超过1500元/学年。

  《通知》指出,住宿标准中水电费的标准已包含每生每月4至5立方米的用水和8至10千瓦时用电费用;二级和一级学生公寓同时包含每生每月1.6立方米的热水,该1.6立方米热水不得与应包含的水、电重复计算。住宿费不含水电费的,其费用由学校据实向学生计收;含水电费但超出规定范围用水用电及热水的,仅对超出部分据实计收,不得重复计收热水费和水电费。同时,高校宿舍如遇新增安装空调、新增安装电梯的,可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基础上,每生每学年分别加收 100元。

  《通知》明确,学生住宿按国家规定由学校统一安排,严禁按照学生出钱多少安排学生住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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