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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设施装置不再审批 相关收费今后不能收

2016年08月10日 08:20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南方日报讯 9日,省发改委下发通知,取消我省气象部门9个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所涉及的服务收费项目。今后安装防雷实施不再需要审批,相关收费也被取消。

  9日,广东省发改委下发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气象部门部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取消我省气象部门“绘制新迁建气象站现址现状图、新址规划图,气象台站迁建电磁环境测试,气象台站迁建地理位置测绘,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电磁环境测试,绘制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布局图,建设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产品测试,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新建、改建、扩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等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收费项目。

  据悉,根据国务院及省有关要求,省气象部门已经取消了这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提供相关报告等事项,今后改为由审批部门完善标准,组织(委托)开展现场测量或现场核查(检查、评估、评价)等。所以,这些项目所涉及的行政收费也随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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