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洲一名女子丢失手机 误认路人为扒手被打伤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潘斌、通讯员董榕煌、蓝岳)昨日,记者从中山市公安局坦洲分局获悉,女子在坦洲镇同胜大街路段被扒窃1部手机,正当女子找“扒手”理论时,却遭到“扒手”持防盗锁殴打受伤,经法医鉴定伤势为轻伤一级。当坦洲公安成功破获该案时发现,女子认为的“扒手”只不过是“吃瓜群众”,被当事人误认为“扒手”。
2月25日9时许,坦洲公安接到女事主李某春报案称:其在坦洲镇同胜大街路段被扒窃1部手机,并被“扒手”持防盗锁殴打受伤,经法医鉴定伤势为轻伤一级。接报后,坦洲公安迅速安排警力展开调查。办案民警通过调看周边视频监控及调查走访,查实这是团伙作案。当时扒窃女事主李某春的嫌疑人有4名,而李某春认定的“扒手”只是刚巧跟在其后面的路人。办案民警很快锁定了扒窃团伙成员的基本信息和活动轨迹,2月28日11时许,在坦洲镇同胜大街一出租屋内成功捣毁了这个扒窃团伙,一举抓获团伙成员黄某桧、黄某明、廖某愿、黄某国,均为广西南宁市人,缴获作案用镊子1把。
就在办案民警准备将四名团伙成员带回公安机关调查时,一名眼尖的民警发现在围观群众中,有一名男子与当日被事主李某春误认为是“扒手”后遭其殴打的嫌疑人非常像,于是将这名“吃瓜群众”一起带回调查。
经审讯,扒窃团伙成员黄某桧、黄某明、廖某愿、黄某国均交代了自今年2月份起,以黄某明负责租车并驾驶,黄某国负责扒窃,黄某桧、廖某愿两人负责掩护、望风的形式在中山、珠海等地扒窃作案共10起的犯罪事实。被带回的“吃瓜群众”名叫邱某荣,也如实交代了2月25日经过同胜大街时被事主李某春误认为“扒手”后,纠缠过程中“情急之下”用防盗锁打伤事主的犯罪行为。目前,该两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温馨提示:扒窃行为不论数额大小,一律归为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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