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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过期驾驶证开车按无证驾驶处罚 多名司机需换新证

2017年03月07日 11: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评论(人参与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潘斌、通讯员刘洪希)昨日,中山交警部门对外发布,本月共有6010名驾驶人需换领新的驾驶证。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车上路按无证驾驶机动车处罚。

  据道路交通法规规定,初次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6年期满后且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10年期满后且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还未持有长期有效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申请换证。驾驶证超过有效期1年以内的也可直接换证;超过有效期满1年未满3年的,需要通过注销可恢复考试(即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方可换发新有效期的驾驶证,但上述两种情况下仍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按无证驾车处罚: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汽车的,罚款1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满3年的,强制注销且不可恢复。驾驶证丢失或损坏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依法处罚款200元。

  据统计,截至3月,共有6010名驾驶人需换领新的驾驶证,希望广大驾驶人抽空留意一下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和驾龄,按规定及时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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