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出台烧味食品联盟标准 优化散装烧味卫生标准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黄美霖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于涛
提及广东菜,不少人脑海里浮现的就是烧鹅、叉烧、烧肉等广式烧味。确实,在广东地区,这类传统烧味销量大,深受百姓喜爱。但传统的广式烧味主要是现制现售,不属于预包装食品,长期以来存在卫生标准缺失、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食品安全隐患较大。日前,中山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一项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烧味食品联盟标准,为破解广式烧味监管难题提供了重要依据。
制定烧味食品联盟标准
记者在《中山市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烧味食品联盟标准》发布暨研讨会上获悉,该联盟标准包括《中山烧味食品质量标准》《中山烧味食品生产工艺》《中山烧味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场地卫生和管理规范》等三部分,分别对烧味食品的质量指标、生产工艺,以及烧味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及加工中心内的烧味小作坊的环境、场所、设施、人员的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作出明确要求。联盟标准的发布,弥补了熟肉制品卫生标准中对散装烧味食品行业卫生标准缺失问题。
该局相关负责人提到:“‘烧味食品联盟标准’在中山本地是第一次制定,类似的联盟标准在全国也不多见。我们希望通过标准的制定,进一步规范行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品牌效应,促进中山市烧味产业做强做大。”
联盟标准的“质量标准”部分,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并结合中山烧味食品特点制定了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要求和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等,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型作出了细致的分类并制定相应的指标要求;“生产工艺”部分,明确了从原料加工、腌制、风干、烧烤到装箱各个工艺环节要求;“场地卫生和管理规范”部分,参照国家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标准并结合中山实际,对集中加工中心和加工小作坊分别详细制定了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废弃物处理及废水废气卫生、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人员要求和管理、记录和文件管理、责任等具体要求。标准后附《中山市烧味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小作坊日常监管清单》,明确了监管部门及管理方对烧味小作坊的日常检查和评分标准,对促进烧味行业良性发展、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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