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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届交易会实行集中交易、集中布展。有关糖酒会展区、广告宣传以及交易秩序等事宜,由大会办公室统一规划、安排和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办理有关事宜。
二、本届糖酒会仅设成都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一个展区。根据市府《成都市承办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管理规定》,市区其它场所,暨各大宾馆、招待所,一律不得设立展厅,展间和展场。
三、展出日期及时间:
2004年3月21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至17:00,预展时间3月20日。撤展时间3月23日15:00以后,在此之前任何展具、展品不得出展区。
四、展厅收费标准
(一)室内展位:净地展位普通150元/m2,优地175元/ m2,在此基础上加收30%的通道费,不足一平米的按一平米收费,特装展位按定价销售;3×3标准展位一楼每间2300元,二楼每间2000元;一桌一凳每套350元;3×3食品机械展位每间3600元。
(二)室外展位:优地:净地展位280元/ m2,3×3展位每间2000元,4×4展位每间3500元。普通:3×3展位每间1600元,4×4展位每间2800元。
(三)优地展区和特装展位由主办单位确定。
(四)展位销售时免费配发《代表证》,其中:净地展位每5平方米配发一个代表证,一桌一凳每套配发2个代表证,3×3展位每间配发2个代表证,4×4展位每间配发4个代表证。
五、参展范围及办法:
国内外凡是从事糖业及其制品、酒类、各类饮料和粮酿制品以及与此有关的食品包装、加工机械、印刷业的销售或生产企业均可报名参展。需办理展位者持介绍信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在元月十日后到成都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大会现场办公室申购展位。《展位证》、《摊位证》售出后一律不退不换,遗失不补。
六、布展及撤展时间:
布展时间为3月17日至3月19日,布展是指对展位的装修、装饰,展厅内只允许展位的组装(拼装),任何展品严禁上柜。每天布展时间为8:30至17:30,原则上不加夜班。需要装饰且装饰工程较大的企业,应事先向展区组提出申请,提供展厅设计、施工图、用电负荷,根据实际情况经批准后,与大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办理有关消防、用电、装饰许可证和《布展证》等手续后,可按规定时间入场布展。入场布展时凭《布展证》入场,一人一证,《布展证》凭展位证换购,原则上不超过每5平方米一个证,每证收费10元。展位装修高度限制:室内:净地特装展位,高度不能超过四米;3米×3米标准展位高度不能超过三米。室外:净地特装展位和4米×4米展位高度不能超过三米五;3米×3米展位高度不能超过三米(特殊情况,经展区组审批,到广告组办理手续)。
3米×3米以上的展位,必须在3月19日下午布展完毕,3月23日15:00前,不得撤展,违者将取消下届参展资格。开始撤展后,各展位须自行留人照料展品及装饰材料,若有遗失,后果自负,所有展品及装饰材料必须于3月24日上午12时前清除干净。布展期和撤展时,各参展厂商和装修单位都必须配戴企业标志。
七、交易期内的出入场管理:
从3月19日开始,一律凭大会制发的《代表证》、《指导证》、《采访证》、《工作证》、《入场券》进入展区,《入场券》为一次性使用,每张20元。无证、券者不得进入展区。闭馆后,所有参展人员都必须离场,但有贵重展品的需留入守护的人员,必须到展区保卫组办理手续。
展出期间,每日上午8:30至下午5:00禁止展品入场,确需补充的必须在开展前后进行。布展期间车辆进入展场一律按指定路线行驶,卸完货物后,立即离场,严禁在场内停放,夜间车辆一律离场,开展期间,除持特别通行证的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展区。
八、展区广告宣传管理:
凡需在展区张贴、悬挂商品介绍、广告、海报等宣传品。必须在大会广告组办理手续,按大会指定的位置贴挂,不得随便乱挂。凡需进场的各类乐队和礼仪表演人员,必须提前与广告组联系,统一安排时间,并办理团体入场手续,在指定位置进行表演宣传。
九、参展人员应自觉遵守和维护展区秩序,依次排队出入场,爱护场内公共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脏物,室内展厅严禁吸烟,保持场内整洁。布展期间和撤展时,各单位必须切实做好展位的装饰废余材料的清运工作,并实行清运保证金制度。撤展后,经验收合格者,即全额退还保证金,否则将此项用于清运工作费用。
十、严格禁止在展区外周围、路边地段摆摊设点,违者按市容管理条例和道路管理条例有关条款处罚。
十一、大会展区组办公室电话:(028)87675821 87679536,
联系人:罗正美、谢长久、艾成贵。
二OO四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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