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鹏程报道:近日,《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两个专项规划”)经第四届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地区规划专业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两个专项规划”明确提出“优化成本核算与征拆标准,探索房票安置政策机制,拓宽城中村改造资金支持渠道等策略,破解城中村改造难题,提升改造效率”。至此,“房票安置”一词首次出现在广州官方文件中,坊间热议了两个多月的一只“靴子”终于落了地。
记者注意到,今年8月,一份名为《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房票安置实施办法(建议稿)》(以下简称《建议稿》)的文件已经广泛流传。该文件详细说明了房票的定义、适用范围、补偿规则、核发、使用与结算、房源筹措等内容。
根据《建议稿》,房票是指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房票将被征收人的权益转换成一张有价票据,用于购买授权方指定范围的房子。被征收人使用房票所购买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房票使用期限内未使用的,扣除房票奖励后,兑换成现金。实施房票安置后,城中村改造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
对于《建议稿》中的内容,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曾对外回复称:“近期一些部门在开展房票安置可行性研究工作,但还处于初步研究阶段。”
按照传统做法,广州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主要采取回迁房和现金这两种方式补偿被征收人。随着房票制度的引入,广州或将出现第三种城中村改造补偿方式。
据了解,广州并非首个探索房票制度的城市。早在2015年,就有城市在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中推出房票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有郑州、南京、南昌、厦门、贵阳、无锡等数十个城市“官宣”实行房票制度。
那么这一制度将有何利好呢?广州近期通过的“两个专项规划”显示,通过实施房票安置,可降低回迁用地安置需求,实现集约节约用地,缩短城中村改造周期,提升城中村改造效率。同时可节省安置临迁费,减轻财政资金压力,定向去库存,带动商品房销售,缩短去化周期,多路径保障村民回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