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院向一对兄妹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文聪,通讯员胡敏怡、谭悦报道:家暴不限于夫妻或者父母子女之间,也有可能发生在兄弟姐妹等其他家庭成员之间。记者4日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向一对兄妹发出一道人身安全保护令,并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帮助双方解决经济纠纷及修复关系。
妹妹远赴异地打拼
兄长要钱不成多次威胁
“被我抓住了,至少会残疾。”“你儿子总有一天会去上学的,我的心里只有报复。”当事人阿珍(化名)收到的这些恐吓短信均来自其哥哥阿立(化名)。因长期的经济及情感矛盾,阿立向阿珍发送了大量短信进行谩骂、威胁,甚至损坏阿珍住处的入户门。
据阿珍介绍,自己在东莞做生意,哥哥在老家与父母居住,她常年给予父母、哥哥生活费。后因父亲去世,自己便将母亲接来东莞居住,但其名下位于老家的房屋仍供哥哥及其妻女居住至今。哥哥近年来也到东莞投奔妹妹,但由于没有经济来源,且数次投资失败,只能靠自己接济度日。随着时间的推移,哥哥索要的钱财越来越多,自觉无力负担,便拒绝再给。自此,哥哥开始经常性地通过发送短信、视频进行威胁,甚至在妹妹住所地频繁骚扰其近亲属,毁坏其个人财产。
“哥哥向我索要的钱款从原来的10万元到后来的30多万元,我实在没有办法负担,他的骚扰严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我只能向公安和法院求助。”阿珍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申请材料后,由家事审判团队的李春嫦法官负责。李春嫦立即分析案情,向双方当事人了解详细情况。被申请人阿立表示,自己背井离乡来到东莞,帮妹妹打理生意,付出了很多精力和时间。“我妻子生病了急需医药费做手术,孩子又交不起学费,她却不管不顾。”阿立感到自己被背叛,患上严重的抑郁症,失去正常的生活能力。
面对两兄妹的互相指责,李春嫦发现矛盾症结在于兄妹二人的经济情感纠纷。“在和被申请人阿立的沟通过程中,我们发现其精神状态极其不稳定,申请人确实存在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因此,李春嫦果断发出一道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利用骚扰、跟踪等手段,妨碍申请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并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申请人住所、工作单位及其近亲属的教育机构200米内活动,并告诫双方采取文明理性的方式方法解决经济纠纷。
引入社会调解力量
理性化解双方经济纠纷
李春嫦表示,要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只做这样是不够的,还需要调解力量的介入,真正做到定纷止争。因此,李春嫦积极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并通过东莞第一法院与东莞市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共同建立的家事多元解纷合作平台找到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东莞站),针对被申请人阿立的抑郁症状联系心理咨询老师,并组织双方和法院特邀调解员、心理咨询老师进行共同调解。
据悉,东莞第一法院还将继续组织妇联、公安、居委会等部门共同参与调和当事人之间的家庭矛盾,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据悉,双方经过心理咨询及三次调解后,签署了和解协议,哥哥承诺接受心理治疗并不再骚扰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