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艺文报道:6月26日,广州公交集团客轮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水上公交航线车辆票价调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7月11日起,对水上公交航线单车、电动及机动装置单车、人力及机动三轮车等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票价进行调整。
通告显示,水上公交航线车辆票价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单车由原0.5元/车次调整为2元/车次,电动及机动装置单车由原1元/车次调整为2元/车次,人力及机动三轮车由原2元/车次调整为3元/车次,车辆票价不享受票价优惠。除上述调整外,其余水上公交航线票价和班次不变。这表明一位旅客和一辆电动单车搭乘水巴,需支付4元。
羊城晚报记者从客轮公司获悉,近年来,部分水上公交航线的客源结构经历了显著变化,其中电动自行车乘客的比例明显上升。自2014年2月起实施的水上公交航线车辆票价收费标准至今尚未调整。根据相关规定,提供观光游览水上巴士、乘客随身携带行李和随船餐饮等服务项目的水上巴士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
此外,客轮公司表示,单车挤占了客位数,票价是在合理区间内调整。记者了解到,根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9篇“乘客定额及舱室设备”第2章“载运乘客的条件”中规定:“一辆自行车折减1名乘客、一辆二轮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折减2名乘客、一辆残疾人专用三轮车折减3名乘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