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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控制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

2017年05月05日 11:05 广州日报  评论(人参与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方晴)昨日,广东省政府官方网站印发广东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的通知。按照实施计划,到2020年,广东省将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按照进度安排,2017年6月30日前,广东省各地要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省环境保护厅要对工作任务较重、工作基础较薄弱的市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并于2017年第三季度组织对火电、造纸企业无证排污行为开展监管执法专项行动。2017年底前,各地要按国家部署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实施计划还提出,要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实施计划明确,将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各地要及时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行动,并于2017年下半年率先对火电、造纸企业无证排污行为集中开展监管执法。

  实施计划还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把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环境保护部门监管执法信息放在“阳光”下,推动社会监督。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监督管理信息、不按证排污的企事业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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