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通知,为了深刻吸取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电力、核电、石油石化等能源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能源领域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全面彻底排查能源领域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及时发现并切实治理施工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坚决遏制能源领域建设施工重特大事故。

  根据通知,此次检查重点为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电网工程,火电工程,水电工程,风电工程,光伏、光热发电工程);核电工程建设项目;石油储备基地建设项目;油气管道建设项目;炼油工程建设项目;能源领域其他建设项目。

  通知明确,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开工条件是否取齐等情况,工程建设项目工期管控情况,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拆除等全过程危险点分析及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情况,施工现场预防坍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危险作业行为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培训与演练情况等。

  通知指出,各能源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组织开展本系统本单位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要对本系统本单位所有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把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和其他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停工整改,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开展安全督查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督促其他有关能源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