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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光正实验学校:小学初中新生学杂费将上涨

2016年05月17日 08:47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南方日报讯 (记者/周欢)中小学一个学期的学杂费将近1万元?没错,学杂费涨价了!近日,惠州市发改局发布《关于惠州市光正实验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结合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及该校办学实际情况,同意市光正实验学校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新生执行新学杂费标准。

  批复明确,该校小学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9000元,初中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9300元,高中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1800元。以上学杂费包括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体检费。

  根据规定,高中住宿费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学生宿舍应符合以下条件:每间宿舍不超过8人,有独立卫生间、阳台和冷热水设施,配有床、书桌、空调、风扇等设备,并为学生提供相应生活后勤服务。

  记者查阅发现,市光正实验学校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的学杂费收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77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8000元。该收费标准试行期两年,也就是说,今年秋季学期起该校将调整收费。而对比此次公布的批复,秋季起该校小学、初中每位新生的学杂费均上涨了1300元/学期。

  据介绍,上述新标准试行一年。学杂费标准调整后,学校应严格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管理原则执行。市发改局强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应执行相关规定,遵循“学生自愿、按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

  市发改局要求,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学校针对部分学生实施的减免优惠政策应报该局备案,并在学校招生简章和校园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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