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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共资源交易 禁止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

2016年05月21日 10:11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南方日报讯 (记者/周欢)月底前将对现有公共资源交易规则进行首轮清理,明年6月底开展第二轮清理……近日,惠州市发改局发布《关于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定清理和规范长效机制的通知》。其中明确,将定期清理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规则。

  记者了解到,惠州自2012年在全省率先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管办分离”,试行“一委一办一中心”新模式,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市县镇三级全覆盖。通知指出,从全市范围来看,有些规定设计缺乏系统性,规则不够统一,操作流程设计繁琐,不便于交易主体操作,还有部门之间的管理规定彼此矛盾,甚至违法设置行政审批、备案等,容易导致市场主体合法权利受制。市发改局负责人表示,按照省有关要求,结合惠州实际,5月底前进行首轮清理,2017年6月底开展第二轮清理。

  据介绍,对以市、县(区)政府或有关部门名义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进行清理,凡涉及违法设置审批事项、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以及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制度规则等予以废止;不适宜纳入统一规范规则体系的规范性文件、制度规则、办事指南等一律取消。接下来,惠州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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