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政务公开年内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近日,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 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 推进工作,并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当前形势的变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更严格的要求。通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要纳入惠州各级、各部门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按照规 定,市人社局要在今年12月底前牵头制订市政府部门绩效考核方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专项考核中。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府办表示,将适时会 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并统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落实情况。
推动县级政府部门全面公开权责清单
不仅市级和县级政府要公布权责清单,县级政府部门今后也要全面推进这方面工作。通知明确,在全面公开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基础上,推动县级政府部门全面公 开权责清单,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在做好市有关部门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为市有关部门行政审批受理 条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根据时间表,上述工作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
对于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通知也提出明确要求。其中强调,要检 查全市各地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情况并予以通报,公开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及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对全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查事项清单及市级抽查结果,实行 “阳光执法”,公开旅行社名录、季报、年报,每季度公示旅游投诉情况,每季度公开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行政处罚情况。
专利工作也是今年信息公开关注的重要领域。市府办提出,要做好“双公示”工作,在政府网站建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栏目,按时公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决定、假冒专利行政处罚信息。同时,及时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
全面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
“互联网+”是时代潮流,“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进是大势所趋。市府办强调,要修订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地方标准,推动全市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标准编制和 公开工作。同时,推广自然人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一门在基层”通用模式,全面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强化“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效能监 督。此外,还要优化升级市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加大网上办事业务数据对接及整合力度。
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信息公开是市民关注的领域。通知要求做好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项目外,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投资项目招标方式核准等信息。
国企负责人薪酬等信息要公开
对于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市府办强调,要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公示。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 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公开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同时,要研究制订国有企业信 息公开有关制度(待省企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出台后)。
减税降费等信息是企业颇为关注的内容,通知要求通过市财政局网站公布税收政策文件。对国家清理减免后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要编制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 整,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在市财政局网站公开,并推动相关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公示有关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
市府办还明确,要推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并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公共服务系统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效信息、履约信息及有关变更信息,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全文公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通知明确,督导各县(区)全面公开市十件民生实事、市政府工作要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任务目标、责任分工等工作,适时向社会公开进展、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省政府要求,惠州在市政府门户官方网站建立督查信息公开模板,向社会公开省、市各项督查重点工作情况,通报有关情况。
按照规定,市审计局要在今年9月底前全文公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2017年3月底前全文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16年7月和2017年1月公开2016年度上半年和下半年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结果报告。
重要政策解读材料要与文件同步公开
政府信息是否公开透明,很关键的一方面就是政策解读是否及时、到位。通知强调,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将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材料一并报批,政策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文件同步公开,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
同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政策,尤其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政策,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此外,要加强专家库建设,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解读的监督,将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作为依法行政考评内容。
针对回应社会关切,市府办方面表示,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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