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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耕地保护考核 惠州获得三等奖

2016年07月12日 08:30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南方日报讯 (记者/周欢)日前,广东省政府办公厅通报2015年度全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情况,惠州成为全省10个获得耕地保护考核奖的地市之一,获得三等奖。

  记者了解到,耕地保护考核是依据落实耕地保有量、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因耕地保护相关问题被约谈、建立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6项指标情况。考评结果显示,惠州市等10市获得2015年度耕地保护考核奖,其中茂名市、湛江市获一等奖,广州市、汕尾市、肇庆市获二等奖,中山市、惠州市、珠海市、梅州市、韶关市获三等奖。

  同时,在土地执法监察考核方面,惠州市等8个地级以上市获得通报表扬。该项考评是根据各地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情况,结合年度违法用地实际新增面积、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违法用地反弹程度、土地动态巡查以及典型案件被国家和省立案查处、挂牌督办等情况而进行的。

  省政府办公厅在通报中表示,此次考核也发现,个别地区违法违规用地现象仍较为突出,一些地区将建设用地等不符合要求的地类划入基本农田当中,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承诺落实难度较大,“三旧”改造整体推进工作仍有待加强等问题。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不断加强法治国土建设工作,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持续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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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报称,从检查结果来看,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102个县(市、区)已经按期完成2014年度建设任务。根据对各地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年度资金筹集安排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情况、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4项指标的检查结果,惠州市、中山市、茂名市、江门市、东莞市5市成绩较为突出,各奖励用地指标500亩。同时,惠州市惠城区、惠阳区、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等50个县(市、区)成绩较为突出,各奖励用地指标15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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