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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一旅客被治安处罚 因携带大量违禁物品

2016年01月13日 07:45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榴莲、臭豆腐……像这样常见的食品今后不能带上火车了,包括摩丝、发胶、打火机等日常用品,坐火车也只能限量携带。近日,一名旅客进惠州火车站时,因携带大量违禁物品被治安处罚。

  惠州铁路公安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日,惠州站派出所民警杨军在火车站进站口执勤时,发现旅客王某携带包裹较多,而且裹得严严实实。随后,民警从王某行李中查获油漆2.5公升、天那水5公斤、光油10公斤。

  经了解,王某现年47岁,是湖北巴东县人,来惠州从事装修工作已有多年。由于今年生意不太理想,便打算早日回家过年。因剩余部分装修材料,丢下可惜,便想着带回家自己用。但根据铁路部门新修订的《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这些材料大大超过了允许携带的范围。经铁路民警宣传讲解,王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并接受了治安处罚。

  该负责人提醒,春运即将来临,《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已于2016年1月10日起实行,旅客乘车前可先了解。菜刀、餐刀、臭豆腐、榴莲等物品禁止带上火车,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不超过120毫升,安全火柴不超过2小盒,普通打火机也不超过2个。

  该负责人介绍,实施首日,惠州火车站就查处了3起违规事件。由于新规刚刚推出,很多旅客还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尤其是部分务工人员,可能会随身携带一些工具上车。而根据新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利器、钝器都列入禁止携带之列,如屠宰刀、斧子、射钉枪、弓、弩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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