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股份”,股票代码:601127)对外披露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根据双方签署协议,二者将共同研发自动驾驶车型并实现量产。
能与百度这样的巨头合作本来是好事一桩,可小康股份此次行动却引来了证监会的两度问询,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原来,早在小康股份披露公告的前一天,小康股份股票就已出现异常波动,短时间快速涨停,为此,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小康股份发出问询函。
那么事情的经过究竟是怎样的呢?小康股份究竟能否洗脱“操纵股价”的嫌疑?此次合作又是否靠谱?带着这些问题,《投资者报》记者联系到了相关法律专家与小康股份的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小康股份负责人并未对记者提出的问题做出回复。
“走漏风声”还是有意为之?
2018年4月2日是小康股份与百度签署战略合作举行发布会的日子。当天下午开盘后几分钟,小康股价就迅速出现涨停,而此时合作发布会还未结束。直到4月3日上午,小康股份才正式披露与百度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对此,小康股份解释称,合作协议于4月2日签署,原计划当天签订协议后发布公告,但当天相关媒体在现场,媒体提前把消息发出去了。而且,当日多家媒体报道和转载了公司与百度网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举办签约仪式等事项,引发了公司股价一度触及涨停,可转债价格也大幅上涨。
但事实真的如小康股份对外所解释的那样:是“媒体泄的密”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的重大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对于这样基本准则,小康股份的相关负责人在邀请记者举办新闻发布会之前为何“毫不知情”呢?
上交所也在问询函中提出了同样的疑问。
根据最新进展,4月9日晚间,小康股份发布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并于当日开市起复牌。对于信披违规一事,小康股份解释称,“由于公司未能敏感预见到该事项可能会对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对信息披露规则理解不当,在披露信息前采取公开签约方式,导致媒体先于公司信息披露进行了报道,造成公司股价异动。公司董监高深表歉意,将以此为鉴,在公司今后工作中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对于此次小康股份的解释,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证券部律师陈昊表示,“上市公司需要对外披露的合作信息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司根据自己的判断原则评估合作协议的重要性,决定是否披露;另一种是根据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必须要披露的重大交易或者重大合同。上市公司公告披露重要信息之前均应保密,避免股价发生异动,人为利用这些消息进行投机炒作。”
量产计划尚存不确定性
虽然,此次与百度合作拉动了公司的股价大涨,可就在不到一个月之前,小康股份才刚刚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中遭到“磕绊”。
3月29日上午,小康股份全资子公司SF Motors在其硅谷总部首次推出纯电动SUV概念车SF5和SF7,然而就在新品发布当日下午,小康股份股价竟然大幅下跌5.02%。对于新品发布却造成股价下跌,小康股份的董秘孟刚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露出对资本市场的表现似乎有些“看不懂”。
而在此次小康股份和百度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中,也有些让人“看不懂”。
根据小康股份第一次披露公告中的协议,小康股份与百度将共建智能驾驶、智能网联及智慧交通的技术、商业生态,促进相关技术的快速普及。小康股份公告宣称,双方于2019年前后,实现 Apollo Pilot自动驾驶解决方案的L3级别的车型量产,于2021年前后,实现L4级别的自动驾驶车型量产。
同时,小康股份计划在2018年量产新车型上实现Apollo小度等产品搭载。
然而,面对这样的协议内容,上交所却认为有些太过笼统。随即,上交所对小康股份发出问询函,对小康股份与百度合作的具体细节提出疑问。上交所要求小康股份说明,在上述合作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及优势,合作模式以及拟在 Apollo计划中扮演的角色。同时,针对协议中L3、L4车型量产对小康股份公司的经营是否产生重大影响等相关问题,小康股份也需进一步说明。
面对上交所的询问,小康股份不得不再次发出声明予以回复,只是这次的口径与4月3日发布公告时的自信满满显得有所不同。
4月9日,小康股份发布公告回应称,“公司作为汽车生产厂商,与百度现目前的合作内容包括:按照市场供需关系,在汽车产品上使用百度地图、搭载百度的车联网系统,使用百度云存储。公司目前在上述领域与百度的合作,与其他汽车类上市公司及百度的合作无明显区别,公司在自动驾驶、车联网、云服务领域目前尚不具备显著区别于其他汽车生产厂商的核心竞争力及比较优势。而Apollo计划由百度自主研发,Apollo计划的研发成果与公司无关。”
同时在公告中小康股份还声明,“公司与百度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存在未能达成或延期达成的风险。”
对于在4月2日公告称“双方于2019年前后,实现Apollo Pilot自动驾驶解决方案的L3级别的车型量产;于2021年前后,实现L4级别的自动驾驶车型量产”这一说法,小康股份则改口称,“对于L3级别、L4级别车型的量产计划,目前尚未为公司希望努力达成的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