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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万元竞得土地竟不能建房 划拨土地转让有风险

2016年05月17日 09:01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何某等四人以760万元投标竞得鹤山某村经济合作社公开竞投的一块土地,但在办理建房手续时却被告知该地块属于划拨土地,不能用于建房。

  交涉无果,何某等人起诉合作社,要求返还购地款项并赔偿损失。近日,江门中院二审判决确认使用合同无效,由合作社返还购地款并赔偿利息给何某等人。

  江门中院法官提醒,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需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转让行为无效,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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