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魏徽徽)租了酒店1500多平方米的场地,“砸钱”装修半年多,酒店方却突然叫停装修,还要解除租赁合同。日前,一家科技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将广州某酒店告上法庭。该案近日或将在海珠区法院二次开庭。
承租酒店房屋签下5年合同
广州赛苏科技公司(下称赛苏公司)诉称,2014年11月8日,其与广州某凯丰酒店公司(下称凯丰酒店)签订租赁合同,租用凯丰酒店第四层北面的房屋,建筑面积共1520平方米,准备开设美术馆和音乐吧。2015年5月,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
装修施工前,赛苏公司将施工方案及图纸等资料报送凯丰酒店,酒店相关负责人口头同意进行装饰装修,对方案也没有提出异议,并提供了《施工动火许可证》等资料。
赛苏公司要求酒店按租赁合同约定“出具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但对方以“可以先施工后办手续”等理由,暂未出具书面证明。
此后,在半年多的施工过程中,赛苏公司负责人还多次邀请酒店相关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查看,对方亦一直未对装饰装修问题提出任何异议。
装修半年突然收到解约通知
2015年10月26日,酒店方在事先未与赛苏公司商议的情况下,突然单方通过张贴封条、用木板封闭过道甚至停用电梯等方式,禁止其使用租赁物业。赛苏公司多次与酒店方沟通协商解封,但都被拒绝。
赛苏公司认为酒店方先违约,遂于2015年11月开始暂停向酒店方支付租金、管理费等费用。
2016年9月1日,酒店方以装修未获其同意及拖欠租金为由,向赛苏公司送达《租赁合同解除通知书》,单方要求解约,于同年11月发出《拆除违建通知书》。
酒店方庭上未提交答辩
2016年底,赛苏公司将凯丰酒店告上法庭,表示装修设计及工程一切费用花了1200万元现金,请求法院判令凯丰酒店退还之前所交保证金共24.44万元,赔偿其因租赁合同解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等。
该案日前在海珠区法院一审第一次开庭。赛苏公司代理人称,凯丰酒店与赛苏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时,租赁物业所在科技文化交流中心尚未通过竣工验收,而是2016年3月8日才经规划验收合格。但凯丰酒店却在隐瞒相关事实的情况下,擅自将租赁物业交付使用,并一直收取租金。
凯丰酒店代理人并未当庭发表答辩意见,也没有提交书面上诉状。记者电话联系采访该酒店相关负责人,但被拒绝。
经法院建议,双方初步同意调解。赛苏公司提出,要求退还自贴封条之后和之前所交的预付金、事业保证金及租金、装修款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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