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数名商人和下属贿赂1532.28万元。近日,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农垦总局)原副总经理(副局长)陈剑峰被控受贿一案有了一审结果。珠海中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据法院查明,1995年至2012年期间,陈剑峰先后利用担任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湛江农垦集团公司(农垦局)副总经理、总经理(副局长、局长)、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农垦总局)副总经理(副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532.2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2015年6月15日,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对陈剑峰采取“双规”调查措施。同年9月14日,陈剑峰在省纪委有关人员的督促和陪同下向广州市检察院继续供述自己的罪行。2016年1月11日省纪委向市检察院移交陈剑峰涉案赃款1587万元。

  鉴于陈剑峰有如实供述、退赃等情节,珠海中院近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责任编辑: GDN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