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信息时报讯(记者 熊佳焰 实习生 龚雯)广州终于全面限行黄标车!昨日,广州市环保局在官网挂出《关于在全市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和广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广州市将从今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黄标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通行。不过,行经广州高速路不走市内城市路过境黄标车不受限,《通告》同时发布了不受限的过境高速路段。据介绍,截至今年1月,广州仅剩1.9万辆黄标车,全面禁行后将有助空气改善。

  《通告》提出,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在广州市内通行。违反通告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告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告也明确,汽车包括燃用汽油、柴油或气体燃料的载客、载货车辆和特殊用途车辆;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本市籍和外市籍汽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措施限制。

  记者了解到,此前,全国各地纷纷加大对高污染汽车的限行力度。广东省内深圳、佛山、东莞、惠州、江门等城市已实现全行政区黄标车限行。而广州至2016年底黄标车限行区域面积仅为662平方公里,虽已占建成区面积的54%,但相对全市行政区域的覆盖率仅为8.9%。广州郊区已逐渐成为外地籍黄标车在珠三角地区使用的“洼地”之一。

  根据最新通告,行经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且不行经广州市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车辆,不受此规定限制。

  黄标车过境广州不受限的高速公路

  广清高速公路

  (原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北段)

  G1501广州绕城高速公路

  (原西二环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东二环高速公路)

  G4京港澳高速公路

  (原京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

  G4W广澳高速公路

  (原东二环高速公路、广珠北线、广珠东线)

  G35济广高速公路

  (原广惠高速公路)

  G15沈海高速公路

  (原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

  G9411莞佛高速公路

  (原虎门高速公路)

  S105南沙港快速路

  (原南沙港快速路细沥立交以南段)

  S302鱼黄支线

  (原南沙港快速路鱼黄支线)

  广州限行黄标车时间表

  2009年1月开始

  第一阶段限行范围为内环路及其放射线、中山路

  2009年11月

  第二阶段扩大到东风路、广州大道、解放路、天河路、中山大道(科韵路口以西段),并正式实施针对黄标车违规行驶的处罚

  2014年

  广州进一步扩大中心区黄标车限行范围,从黄石路、同泰路以南扩大到华南快速、广汕路以南,城市中心区黄标车限行范围由260平方公里扩大至365平方公里,全市黄标车限行范围达到528平方公里,占全市建成区面积的52%

  至2016年底

  广州黄标车限行区域面积为662平方公里,包括市中心区的365平方公里,以及花都、番禺、南沙、黄埔、从化、增城区和广州开发区的部分区域,占建成区面积的54%,但相对全市行政区域的覆盖率仅为8.9%

  2017年2月底

  广州市环保局曾通告拟从5月起全市24小时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

  目前广州仅剩1.9万辆黄标车

  据广州市环保局介绍,2009年11月起,广州市正式开展黄标车限行执法工作,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行为给予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并逐步建设了黄标车“冲禁令”自动识别抓拍系统,截至目前,共有130套设备投入使用。

  据悉,“十二五”以来,广州市采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促进黄标车淘汰,共完成约20万辆黄标车的淘汰。据了解,截至今年1月,广州仅剩余黄标车约1.9万辆,主要在市郊尚未限行黄标车的区域使用。据测算,1辆达不到国Ⅰ标准的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国Ⅳ车的28倍、国Ⅴ车的37倍;国Ⅰ、国Ⅱ柴油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相当于国Ⅴ车的7.8倍和5.5倍。虽然这1.9万辆黄标车仅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0.9%,但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却分别占全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6.3%和12%。

  去年,广州市二氧化氮平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6微克/立方米。有关研究结果表明,机动车排放是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的首要来源,占比42.9%;是PM2.5的第二大来源,占比19.3%。全面禁行黄标车,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责任编辑: GDN006